關於「婚姻」的金句,讓夫妻在神的愛中合一、彼此相愛(二)

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,領他到那人跟前。那人說:這是我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,可以稱他為女人,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。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
創世紀2:22-24

你們作妻子的,當順服自己的丈夫,如同順服主。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,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;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。
以弗所書5:22-23

我的佳偶,你全然美麗,毫無瑕疵!
雅歌4:7

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;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。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丈夫;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妻子。
哥林多前書7:3-4

你們作丈夫的,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;因他比你軟弱,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,所以要敬重他。這樣,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。
彼得前書3:7

為這個緣故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
以弗所書5:31

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,如同愛自己的身子;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。
以弗所書5:28

然而,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,如同愛自己一樣。妻子也當敬重他的丈夫。
以弗所書5:33

夫妻不可彼此虧負,除非兩相情願,暫時分房,為要專心禱告方可;以後仍要同房,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,引誘你們。
哥林多前書7:5

你們聽見有話說:不可姦淫。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。
馬太福音5:27-28

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;我的心靠神快樂。因他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,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,好像新郎戴上華冠,又像新婦佩戴妝飾。
以賽亞書61: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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